“Rolex? Omega.”Vesper瞥了眼邦德的左腕问道。得到Omega的回复后,邦德最爱的女人毫不吝啬地追了句恭维:“Beautiful”。《皇家赌场》——这大概是邦德电影的软广植入史上最硬的一次推广——同时入画的依云水以及金钟酒庄的Angelus则悄无声息。当然,这个问题在文艺影迷看来不值一哂,但却为判断普通影迷还是那啥影迷的段位设置了门槛:如果你只知道邦德戴着欧米茄,无疑你近些年进过电影院或早年在街边买盘看过VCD。如果你总唠叨劳力士才更正本清源并以此标榜自己的看片阅历,那多少也暴露了当年在录像厅中不堪的观影经历。这位纵横影坛50年的特工到底戴过什么腕表,BQ预备起底007的腕上风情!
2012年是邦德系列电影50周年华诞,第二十三部《天幕坠落》也终于搭上了国内贺岁档的末班车。在这部电影的开篇,导演给了邦德推动挖掘机操纵杆的左腕一个特写,一枚海马系列海洋宇宙600米潜水表足足滞留银幕两秒钟!这,成了“欧米茄腕表伴随着这位超级特工赴汤蹈火”的最佳例证,也成就了近来表迷们津津乐道的话题。其实,要说清楚邦德佩戴腕表的问题,我们不妨回溯到这一人物的诞生之初。如此,讨论的文本便要从银幕移向小说。
溯源:腕表?指节套!
时光要从电影 《诺博士》 诞生的1962年再向前推十年:那一年,“邦德之父”伊恩·弗莱明(Ian Fleming)跟一位朋友打赌,他要写一部“终结所有间谍小说的间谍小说”——这话就像是福格先生在改良俱乐部里跟人打赌80天环游地球一样,显然没把间谍小说领域的前辈萨默塞特·毛姆以及弗莱明的同龄人格雷厄姆·格林等放在眼里。弗莱明的底气来自他本人曾担任海军情报局局长的私人助理的履历,这成功地弥补了作为作家身份的他文笔上的平庸,于是那位把“The name is Bond, James Bond”挂在嘴边的超级特工007便诞生了。若干年后,弗莱明这样诠释笔下的人物,“他是每个女孩子都想约会的对象,每个男孩子都想成为的对象,如果他足够勇敢的话。我承认他是作家的白日梦,我一直梦想像他那样,我甚至嫉妒他”。
白日梦是这段话的关键词,它决定了作者与虚拟人物间的移情、投射以及细节习惯上的若合符节。比如邦德在加入军情六处前是一位海军中校,弗莱明也曾供职英国海军情报局。弗莱明喜欢吞云吐雾,选用的是登喜路打火机;喜欢俄国鱼子酱,指定来自里海北部的皇室白鲟;喜欢的鸡尾酒,一准“shaken, not stirred”不一而足,大量证据显示这一虚构的特工角色身上到处都流露着弗莱明自己的品位和个人习惯。“弗莱明的书中经常提到很多品牌产品,那些我们在现实世界中已然熟知并接受的牌子把我们与邦德的世界连为一体。他在这方面的刻画相当见功底,一旦看中了某个品牌,就倾向于反复重复或清楚交待它的细节情况。譬如锁,我们阅读到的不仅仅是锁,而是阅读到耶鲁(Yale)弹簧锁,再三地,出现在各种小说里。”Dell Deaton说,他是一位研究伊恩·弗莱明和詹姆斯·邦德的专家、jamesbondwatches.com网站的创立者。
然而,透过弗莱明在20世纪50年代的照片,可见到他变着花样佩戴过约摸半打没有什么特色的腕表,其中大多配有皮表带。是的,这恐怕要让表迷们失望了,弗莱明本人就不太在意腕上之物的牌子和性能。由此投射到007身上,在1953年至1966年间所出版的小说和短篇集中加起来大约有100处地方描写到詹姆斯·邦德佩戴的腕表,其中三分之二只是为了向读者交待时间。当然这些“闲篇儿”还是让我们可以窥见一些邦德戴表的习惯,比如他是个裸睡主义者却习惯戴着腕表入眠,包括和女人做爱也不会摘下。
1958年4月25日,一位读者给弗莱明去信抱怨 《诺博士》 故事中007的腕表性能——在小说中,007的腕表竟然在执行任务时停摆了!这实在是不能令人容忍。读者还就此提出了解决方案:将来应该为邦德配一只“劳力士蚝式恒动腕表,完全防水,还无需上发条”。关键是无论如何,要保证满足“在水中也能正常运行”。执拗的弗莱明是这样复信的,“我和詹姆斯·邦德讨论过这事,他说劳力士恒动表有6盎司重,在敌我较量时,可能会略微减缓他左手的灵活性。以他的作风,实际上呢,就是使用相当便宜的、随用随丢的、配弹性金属链带的腕表,把它们向前滑动到拇指位置,就可以当作指节套来使了,无论在手的外侧还是内侧”。
遗铎:“探险家型”腕表
2008年5月28日是“伊恩·弗莱明百年诞辰”纪念日,为了以示庆祝,英国不列颠帝国战争博物馆(IWM)特别策划了一场为期45周的名为“为您呈现:Ian Fleming和他笔下的詹姆斯·邦德”的展览。展览上一枚劳力士“探险家型”腕表(Oyster Perpetual EXPLORER)格外引人注目,据弗莱明的继女Fionn Morgan介绍,这是父亲留下的遗物中惟一的一枚腕表,也是他生前所拥有的第一枚也是仅有的一枚劳力士腕表。1964年8月12日,她的继父去世后,这枚腕表就被锁进银行金库里,直至Fionn Morgan的母亲——即他的遗孀Ann于1981年去世后,这枚沉寂了将近20年的腕表才重见天日。“真邪门,它竟然还在走!”Fionn Morgan回忆说。她有点大惊小怪了,这枚腕表只需轻微抖动手腕,摆陀便可获得足够持续运行的动能。而“探险家”的得名本身便是一段传奇,1953年5月29日人类历史上首次征服珠穆朗玛峰,埃德蒙·希拉爵士和尼泊尔向导丹增·诺吉佩戴的便是劳力士蚝式恒动腕表。
现在只能推算出弗莱明大概是在1961年夏和1962年春之间得到了这枚“探险家”。令人欣喜的是次年劳力士便取代了那些只是为了用作指节套的便宜货成为007的标准配置——在弗莱明原创的十四部邦德小说中能够被认定所表述的品牌腕表只有劳力士。最出名的细节出自出版于1963年的他的第十一部小说 《女王密使》,故事的主要场景设置在一座白色皑皑的雪山上——如果你想就此挑选一枚腕表应景,还有什么比征服珠峰而闻名的“劳力士探险家”更合适的呢?在全部有关詹姆斯·邦德腕表的描写中有13%就集中在这部作品中,弗莱明在七处地方引用到劳力士品牌。比如小说中写到,当詹姆斯·邦德在深夜睡眼惺忪地瞥了一眼自己的天文台表时,就看见表盘上的“大号夜光刻度”,那是“一枚沉甸甸的劳力士蚝式恒动腕表,配有弹簧金属链带”。而“大号夜光刻度”无疑是“探险家型(Rolex Explorer I)”腕表最醒目的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