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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仁堂短肽复合全营养粉因标签违规遭处罚

[2019年08月07日 20:16] 来源: 海峡食品安全网 编辑:小编 点击量:0
导读:日前,据成都消费者代先生反映,他于2013年5月12日在四川(北京同仁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武侯区新光路药店处花费了360元购买了由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食品分公司生产标识为同仁堂牌短肽复合全营养粉一盒,生产日期2012年8月15日。代先生称该产品配料标签标注的植脂末经了解属于复合配料,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成份

日前,据成都消费者代先生反映,他于2013年5月12日在四川(北京同仁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武侯区新光路药店处花费了360元购买了由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食品分公司生产标识为“同仁堂牌短肽复合全营养粉”一盒,生产日期2012年8月15日。代先生称该产品配料标签标注的“植脂末”经了解属于复合配料,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成份,目前该配料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标准《GB 7718—2011》4.1.3.1.3 项规定如果某种配料是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其他配料构成的复合配料,应在配料表中标示复合配料的名称,随后将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在括号内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标示,涉案产品标签标注的“植脂末”未按强制性标准要求标注,不符合《食品安全法》42条第九项的规定,其行为属于明知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代先生于是向成都市武侯工商局举报。

8月14日,成都市武侯区工商局对代先生的举报给予了回复,称经过调查,同仁堂短肽复合全营养粉违反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相关企业作出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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