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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奶粉66罐变形 物流只赔奶粉罐钱

[2019年05月20日 04:17] 来源: 东江时报 编辑:小编 点击量:0
导读:装奶粉罐的箱子被雨水淋湿多个奶粉罐子不同程度变形找物流公司托运50箱300罐奶粉,总价值达6万元,结果66罐奶粉罐子变形,损失货值约1.1万元。市民魏先生称,在托运前,他申明了保价并交了保价费,深圳市景光物流有限公司惠州江北营业部(以下简称景光物流江北营业部)却说只赔500元。事主箱子被淋湿罐子变形据魏先生介绍,

装奶粉罐的箱子被雨水淋湿

多个奶粉罐子不同程度变形

“找物流公司托运50箱300罐奶粉,总价值达6万元,结果66罐奶粉罐子变形,损失货值约1.1万元。”市民魏先生称,在托运前,他申明了保价并交了保价费,深圳市景光物流有限公司惠州江北营业部(以下简称景光物流江北营业部)却说只赔500元。

事主

箱子被淋湿罐子变形

据魏先生介绍,3月7日,他所在的公司(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托请景光物流江北营业部,运输50箱共300罐荷兰进口的诺优能奶粉到汕头。货物总价值达到6万元,另外还用60元向物流公司购买了保险价值为2万元的保险,支付托运、保价费用总共255元。

3月11日,货物到达汕头的物流点。客户到物流点提货时,发现装奶粉罐的箱子被雨水淋湿,多个奶粉罐子不同程度变形。“客户拒绝签收,但汕头站点的物流公司不允许,说要么货物全拉走,要么一件都不要拿。”最后,在魏先生与景光物流江北营业部相关负责人的协调下,一致认同现场拆箱检查拍照取证,并立刻反馈给景光物流江北营业部,让客户把没问题的奶粉提走,箱子被雨水淋湿的奶粉送回惠州处理。

物流公司

不接受赔偿就用法律解决

魏先生向记者展示了一份奶粉损失清单。该清单上列明,共11罐奶粉中度变形,55罐奶粉严重变形,损失价值共11111元。清单下方用黑色签字笔写着“货物变形鉴定人:杨佛新,江北责任人”,并盖有深圳市景光物流有限公司业务专业章。

记者在魏先生提供的景光物流运单上看到,景光物流运输条款第4条写明:“托运人应当办理货物保价运输,并按照货物保价价值支付相应保费,发生货物灭失、损毁,承运人按以下规则赔偿:货物全部灭失,按货物报价价值赔偿;货物部分损毁或灭失,按货物保价价值结合货物损失比例赔偿,最高不超过货物保价价值;货物保价价值高于货物实际价值的,按货物实际价值赔偿。”

随后,魏先生数次与该物流公司联系赔偿事宜,被该物流公司理赔部的郭经理告知“只能赔偿500元,如果不能接受,可以走法律途径解决。”魏先生认为,物流公司应该赔偿损失11111元。

最终,双方协商未果。

焦点

赔奶粉还是赔奶粉罐?

4月4日上午,记者来到景光物流江北营业部。该营业部负责人杨佛新告诉记者,魏先生的事情发生以后,他才到公司工作。“从汕头运回来的奶粉箱子,确实有雨水浸泡的痕迹,一些奶粉罐子已经变形,另外还有几罐奶粉已经开裂。”杨佛新告诉记者,江北营业部没有权限处理这样的事情,只能按照程序上报给公司总部,由公司总部处理。

随后,记者联系上深圳市景光物流有限公司理赔部的郭经理。郭经理告诉记者,奶粉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罐子变形的情况也属正常,另外公司帮客户将奶粉免费运回惠州,出现重复运输的情形,公司只保丢不保损。

“公司没有把奶粉弄丢,只是在运输过程中造成奶粉罐子变形,因此公司只能赔偿奶粉罐的钱。”郭经理认为,客户要求物流公司赔偿损坏的奶粉不合理。“客户说奶粉变质了,在托运之前,装在罐内的奶粉是否变质,公司也并不清楚。客户要求公司买下这些奶粉,我们也不能接受。”郭经理说,公司只能赔偿500元的罐子钱,如果对方不愿意接受,只能走法律途径。

律师说法

物流公司应先赔偿后理赔

广东力臣律师事务所温定声律师认为,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魏先生投运的货物损失已经由物流公司的营业部确认,现物流公司以仅是罐子受损及不清楚货物在投运前是否变质为由,只同意赔罐子损失是没有法律依据的。物流公司已经确认货物是在投运过程中造成损失,应赔偿该损失。因魏先生已购买了保险,物流公司应先进行赔偿,然后再找保险公司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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