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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3·15,告别“驴拉车”

[2026年04月03日 17:07] 来源: 北京青年 编辑:小编 点击量:0
导读:  孕育十年之久的汽车“三包”政策终于出台。  2013年1月15日,国家质检总局正式对外发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并将于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新规明确规定了家用汽车产品的“保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车主购买了问题车辆,终于有法可依。  至此,这项十年前开始起草、八年前开始征求意见的汽


  孕育十年之久的汽车“三包”政策终于出台。
  2013年1月15日,国家质检总局正式对外发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并将于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新规明确规定了家用汽车产品的“保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车主购买了问题车辆,终于有法可依。
  至此,这项十年前开始起草、八年前开始征求意见的汽车“三包”草案终于浮出水面。只是,“三包”规定下的汽车维权,真的就一路坦途,从此不再有“毛驴拉车”去维权的闹剧了吗?
  “柠檬”的味道
  美国人将外表看不出问题的次品比喻为柠檬,把有质量缺陷的汽车称为“柠檬车”,并以“柠檬法”为名推出了美国汽车保用法,用以保障汽车买主的权益。
  对于绝大多数中国人来说,买车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花了十几、二十万买辆车,一天没开就进了维修店,这样的事儿够窝心,也不少见。掏完钱,你的地位马上就从上帝变成了公仆,汽车行业一度是享受“只修不换”政策最为彻底的行业。
  在美国,这种毛病百出、一修再修的新汽车叫做“柠檬车”。柠檬,外表金黄,果肉饱满,但如果咬上一口,则会酸楚不堪,难以下咽。美国人将这种外表看不出问题的次品比喻为柠檬,把有质量缺陷的汽车称为“柠檬车”,并以“柠檬法”为名推出了美国汽车保用法,用以保障汽车买主的权益。
  与之相对应的,是中国汽车三包政策出台前的“十年论证”。在没有“三包政策”支持的那些年里,不幸吃到了“柠檬”的中国车主们,只能留下满嘴的酸楚和无奈的抗争。拉横幅的、当场“砸车”的、利用各种动物拉车吸引眼球的……不是行为艺术,更不是作秀,在这些看似热闹秀的背后实则透着维权车主的无力与乏术。不是人人都舍得将自己辛苦攒钱买来的“柠檬车”付之一炬,于是更多的人被迫奔走在维权的道路上。
  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家用轿车投诉7755件,质量、合同和售后服务成为家用轿车投诉的三大主要问题。尤其是由质量问题引发的一系列维权纠纷,更是让人觉得投诉无门。
  在受理投诉时,往往能听到消费者的抱怨:驾驶时候觉得汽车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是在找 4S店进行检查或者维修时,对方却是一口咬定“没有问题”。
  “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原则为厂家和 4S店的推诿提供了各种可能。在实际操作过程上,发生汽车消费纠纷后,维护权益的消费者往往面临着举证难的问题。根据 10个城市消费者协会的投诉分析情况显示,汽车消费者维权存在举证难、索赔难,而造成这两难的则是鉴定难这一“瓶颈”,尤其是在涉及汽车质量问题时。
  看上去很美?
  “汽车三包”政策的出台,真的能够一劳永逸地解决汽车质量维权的问题吗?
  参与了前期“汽车三包”政策制定的原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与法律事务部主任王前虎表示,政府部门出台汽车三包规定不等于万事大吉,三包不能包罗万象,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但它是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原则在现实中的量化,让消费者有了拐杖。
  “汽车三包”规定对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具体期限、条件、程序、免责、争议处理等都做出了规定,这有利于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或承担责任,有效地避免相互扯皮,恶意欺诈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情况发生。
  同时,“汽车三包”规定对汽车生产、销售、维修企业,在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方面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有利于激励汽车企业为消费者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和更完善的服务,对汽车行业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不过,“汽车三包”也很难成为包治百病的良药。首先,“汽车三包”政策要于 2013年 10月 1日起才开始正式实施,因此之前的家用汽车产品仍不能按照新规享受服务。
  其次,博弈背后,“汽车三包”依旧有点“偏袒”汽车生产者,对违规车企的首次惩罚为“警告”,情节严重的处 1万元以上 3万元以下罚款;未按规定承担三包责任的惩罚为“责令改正”和“社会公布”,颇有点不痛不痒。
  而此前未能解决的问题车辆第三方鉴定,仍将是一个难题。汽车三包规定发布后,各界关注的焦点就是所谓责任认定的难度很大,消费者举证困难,国内缺乏独立第三方的检测机构,鉴定费用高昂等问题。目前中国只有长春、天津、襄樊、上海等几家汽车鉴定中心,检测内容大都面向企业和机构,且价格较高,单一零部件的鉴定费就要十几万元。即使普通消费者可以凭着中消协出具的公函,要求第三方机构接受其鉴定要求,但这个费用怎么出、由谁出、出多少,仍没有明确的规定。
  此外,国家质检总局出台的“汽车三包”规定,仍只是国家质检总局一家的部门规章。事实上,汽车三包还需要多个部委会签,因为实施过程中涉及衔接的问题。有业内人士表示:“质检总局只管生产领域,到了流通领域,要归到工商局,如果发生退车,就要归到税务部门,如果换车则是公安部门,进口车问题还涉及海关。其他部门能否配合,能配合成什么样,仍没有答案。”
  一剂苦药
  “良药苦口利于病”,这句话用在“汽车三包”的执行上再合适不过。
  “三包法案”的核心是结束汽车厂商的强势地位,将汽车质量的否决权交给车主。这对于习惯了“强势”的汽车厂家和经销商们来说,需要一个转变的过程。要消费者将纸面的权利付诸于行动,也有很多的路需要走。
  在 20世纪 80年代,美国汽车公司虽然承诺三包,但汽车质量问题仍然很多。汽车厂家与消费者经常陷入旷日持久的官司。对于厂家来说,他们有专门的律师和程序专门应对消费者的索赔。但对消费者来说,很少有人能够赔得起大把的时间处理繁琐的法律程序。消费者只好“惹不起就躲”,干脆不买本土汽车,这样一来日本汽车却从中得利,乘机抢占了不少市场。本土企业面临冲击,美国商务部不得不出面干涉,由此制定了美国汽车保用法,也就是“柠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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