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9月6日消息,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13批次婴幼儿辅助食品不合格的通告(第58号)》,公告显示,汉臣氏(沈阳)儿童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两款汉臣氏米粉抽检不合格。
据了解,2015年5—6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婴幼儿辅助食品开展了国家专项监督抽检,共抽检40家生产企业的80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样品13批次,其中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样品6批次;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但不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样品7批次。抽检结果表明,由汉臣氏(沈阳)儿童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两款汉臣氏米粉抽检不合格,其中一款为规格型号为240g(12袋分装)/盒、生产日期为2015-4-1的汉臣氏原味配方米粉(1阶段)抽检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维生素D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另一款为规格型号为240g(12袋分装)/盒、生产日期为2015-4-3的汉臣氏DHA益生元+AD高钙配方米粉(1阶段)抽检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维生素D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维生素A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
对上述检出不合格样品的生产企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均在第一时间分别通知山西、辽宁、江苏、福建、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责令生产企业及时采取停止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并对相关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来源:http://www.sfda.gov.cn/WS01/CL0051/128382.html